山东烟台产假158天工资由谁发放?
2025-02-11 08:33作者:私人供卵机构
山东烟台产假工资158天,其中98天由社保中心发放,剩余60天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,发放标准为,不得扣减其工资福利待遇。当然,用人单位不能扣发产假期间应享受的福利待遇,如补助工资、交通补贴、午餐补贴等。如果雇主在产假期间扣发了部分薪酬,根据法律规定,您可以要求对扣发的薪酬额外支付 25% 的经济补偿金。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为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前后可长达四个月,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。目前,国家通过出台相关生育政策,其中产假最长可达158天。
158天产假如何计算
根据相关规定,自2016年1月1日起(含1月1日),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天,享受生育津贴。也就是说,从2016年起,依法生育的女职工将享受98天+60天,共计158天的产假,其中难产增加产假15天,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。难产是相对于顺产而言的,如果无法顺产,一般都会被列为难产。据悉,医学上对难产的定义非常宽泛,剖腹产属于难产的一种,因此剖腹产可额外享受15天产假。据了解,除剖腹产外,最常见的两种难产情况是分娩时使用产钳和胎头吸引,这两种情况同样享受产假 “福利”。
产妇出院时,医院会出具一份出院小结,详细记录产妇的入院时间、产前检查、选择的分娩方式以及婴儿的出生情况。在这种情况下,是否难产也有明确规定。另外,产妇出院半个月后,可以到医院复印病例,是否属于难产病例也会记录在案。

据了解,山东省烟台市产假工资158天,其中98天由社保中心发放,剩余60天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,发放标准为,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。








